参议院商业委员会在听取这两家公司的意见时,双方的代表都表示有意义的隐私条例应该遵循三个核心原则:1.用户必须被明确告知何种信息将会被收集;2.用户应当控制这些信息的使用方式;3.这些数据必须得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从而确保其不会被不法之徒利用。
虽然国会还没有开始着手制定全面的隐私法规,但是隐私观察人士希望周三的这次听证会能够为将来的相关法规奠定基础。此次听证会的主席,北达科他州民主党人Byron Dorgan还听取了更多的建议。Dorgan说:“网络将世界带到了我的指尖……但是我希望每个浏览网络的用户都有机会了解他们究竟在网上留下了什么信息。”
联邦贸易委员会也参加了此次听证会,他们将会制定基本的框架来约束在线广告公司的行为。联邦贸易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Lydia Parnes在会议上表示,自律是平衡消费者保护和以广告为基础提供免费互联网内容和服务的商业模式的最好办法。
行业自律
微软的律师Mike Hintze 表示“在线广告是推动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引擎。”他同样赞同行业自律。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南卡罗莱那州共和党参议员Jim DeMint的支持,他认为太多的政府监管会妨碍行业的发展。谷歌首席隐私律师Jane Horvath则补充道,由于谷歌的成功就是建立在用户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谷歌历来非常看中隐私保护。
但是民权组织“民主和技术中心”的主席Leslie Harris却认为大多数用户压根就不清楚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如何被追踪和使用的。他说:“自律还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Facebook也曾因为其广告系统Beacon将会追踪用户的网上购物习惯而备受职责,他们的首席隐私官Chris Kelly提出了不同的方案。他表示Facebook的支持者开发了在线工具,通过这款工具用户就可以决定对什么人开放自己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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