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在经过8个月的调查后,于周四(12/20)宣布已通过Google以31亿美元并购DoubleClick一案,但也引来隐私保护团体的炮轰。
虽然该委员会认为此项并购实质上并不会影响市场竞争,然而,隐私权团体却又开始担忧可能随之而来的隐私权问题,这使得FTC亦提交一份在线行为广告隐私原则来解决此事。
FTC的声明指出,他们以4-1的投票比例通过Google并购DoubleClick一案,他们分析可能伤害竞争的三个主要论点,结论是在线广告市场将持续快速成长,所有的证据并不支持该并购会危害市场竞争。不过,他们会持续观察该市场,并在Google拥有相关或其他反竞争的不法企图时实时采取措施。
反对的一票是Pamela Jones Harbour,他在声明中指出,他认为这项交易将有害竞争,同时他也不同意FTC决定不干预隐私权顾虑。
对于这项并购案可能引发的消费者隐私权争议,FTC则认为这个议题并不仅发生在Google及DoubleClick的并购案上,而是整个网络广告市场。而且,该委员会只针对单一联邦反托拉斯法案调查并购案是否危及竞争,没有其他的合法权限能够侦查与反托拉斯无关的议题。
不过,为了解决隐私权问题,FTC在周四也提交一份在线行为广告隐私原则供业者自律。FTC所提交的原则包括,每个搜集用户资料的网站都应该明确告诉消费者他们依据消费者的行为提供特定广告,同时也应该让消费者选择自己的网络行为是否要被搜集;任何搜集消费者资料的业者都该严格控管这些数据而且仅能在法律限制的时间内保留;在改变隐私权政策时应该取得消费者的同意;业者仅能将所搜集的资料作为行为广告所用。
电子隐私信息中心(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EPIC)执行总监Marc Rotenberg则发出声明指出,FTC选择忽视这项并购案所带来的隐私权疑虑,而采用与过去一样的自律方式来保护隐私,不但未能保护公众利益,而且也悖离网络制度及美国消费者的隐私权。
数字民主中心(Center for Digital Democracy)执行总监Jeff Chester则在部落格中认为FTC逃避责任,无视于两家公司合并所带来的资料搜集数量可能让他们能够侦测数字世界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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